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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批准多地建“绿金”试验区 股市融资是必选项

2017-06-27 00:36

    5省(区)地方总体方案均提出要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本报记者 闫立良

    6月26日,央行、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称,江西省、贵州省、新疆、广东省、浙江省辖区内的部分市、区获准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其中,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成为各省(区)总体方案中的必选项。

    去年8月30日,中央深改小组提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省(区)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第三条均为“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最后一条则是“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共提出了八项主要任务。其中包括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开展并购重组,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任务也是九项。其中包括积极支持绿色企业境外直接上市融资和发行绿色债券。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境内中小板、创业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挂牌融资。鼓励优质绿色上市企业通过并购基金等方式实施兼并重组,探索发行优先股、定向可转换债券等作为并购工具的可行性。

    5省(区)地方总体方案均提出要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预警机制,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密切监测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杠杆率和偿付能力等关键指标变化,控制和监督绿色项目融资杠杆率,防止出现资本空转等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有分析人士称,发展绿色金融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通过减少未来的补偿成本来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促使金融资源配置向保护环境倾斜,增强整个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有助于帮助金融企业应对环境风险并为其提供商机。绿金试验区有望成为支撑A股市场向上的又一条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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