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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十三城将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试点

2017-08-29 02:22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进入下半年以来,租赁市场频繁获得政策利好。为进一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将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并借此“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此类试点城市名单来看,基本上和此前首批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名单一致,这也是为了让此类城市具备一个更好的发展基础,尤其是通过此类用地政策的推进,有助于更好地理顺此类城市当前的用地关系,对于平衡用地结构、积极为租赁产品提供租赁用地支持等都能发挥较好的作用。

    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8月28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解决人口净流入城市租赁供给不足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方面通过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补充租赁房源。预计未来新增开发中用于租赁的比例会达到30%左右,其中集体用地的开发建设将会起到关键作用。另一方面,还将有效促进人口城市化进程,让大量新市民住有所居。

    杨现领还表示,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平衡三个问题:一是职住平衡问题,二是前瞻性关注租赁人口集中分布带来的社会问题。例如,如何让这些集中居住的年轻人与其它社会群体、其它社区融合,如何避免贫困的集中和社会问题的集中。三是统筹考虑租赁建设和租赁配套设施的安排。

    “租赁是一种刚性的居住需求,这种需求不仅仅体现为居住的空间,更体现为一系列的公共基础服务和市场化的商业服务,因此,租赁需求是一揽子需求的集合,这个集合被满足的程度决定了租金水平,也决定了未来租赁房源的使用价值。”杨现领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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