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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新政“捆住”中国中铁等央企?专家称城市运营商是出路

2018-04-27 02:10

    ■本报记者 杜雨萌

    近几年随着PPP模式的兴起,作为城市建设领域主力军,PPP模式已然成为工程类央企参与城市建设的主流投资模式,同时这种模式也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据PPP有例数据服务平台发布的《全国PPP领域六大央企发展形势》报告显示,近三年,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建筑、中国中冶、中国电建等工程类央企领衔的央企社会资本,在PPP市场中的投资总额超过3.8亿元,占比超过45%。

    然而,自去年11月份以来,包括财政部、国资委、人民银行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多份有关规范治理PPP模式的文件后,市场一度认为PPP模式将进入冷冻期,尤其是国资委发布的192号文件——《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从负债率以及投资占净资产的比率等指标角度对央企参与PPP项目做了多方面的限制,而这对于负债率较高的工程类央企而言,可谓苦不堪言。

    但在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民看来,虽然192号文的出台对于央企来说,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短期内工程类央企在城市建设领域内的地位和优势仍然是难以撼动的。不过,若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寻求新的发展,那么提质增效、降杠杆无疑成为了工程类央企必做的功课。

    陈民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虽然工程类央企在参与城市建设领域时,有着体量规模大、资质能力强以及经验丰富多等优点,但从发展角度来看,其弱点同样明显:一是主业领域竞争激烈,导致整体利润率较低。二是政策层面存在部分受限,如“禁止央企乱投资”“要求央企回归主业”等要求,是限制央企涉猎新领域的主要因素。加之其自身也属于比较传统的一类企业,所以在内因外素的结合下,导致工程类央企并不容易在业务模式上实现创新、突破。三是受制于自身的决策机制影响,导致工程类央企在一些创新领域上,步调较为缓慢,在一些看不清行业风险的领域内,很难实现大规模的进入。与民营企业相比,这些都是决策机制上的劣势体现。

    因此,对于工程类央企而言,要想从本质上实现提质增效降杠杆的目的,陈民认为,一方面要在常规管理上寻找突破,另一方面,还要围绕内核寻求传统领域升级、探索未来城市内容的发展,寻找更大的市场空间,并从工程建造商向城市运营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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