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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上报国有投资公司试点方案 “做大做强”与“做小退出”相结合

2016-11-23 00:30

    中房地产获中交地产经营权,是中交集团房地产业务内部整合的一个过程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证券日报》记者昨日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以下简称“中交集团”)了解到,中交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方案已经初步形成,其电子稿已经上报国资委。

    今年7月份,国务院国资委召开通气会通报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及国企改革进展情况时指出,目前国企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已选择神华集团、宝钢、武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7家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中交集团董事长刘起涛表示,作为第二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交集团有两个比较鲜明的特色,一是中交集团是基础设施领域的唯一一家试点企业,二是中交集团是在整体上市的基础上试点的。

    据了解,中交集团试点方案主要有两个目标,一是通过试点增加企业的活力和动力,并与混合所有制、董事会试点等改革结合起来;二是培育基础设施领域中新的需求,形成新的产业集团并把新的产业培育成熟和壮大。其中,每一个产业集团都将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此改变国有企业一股独大,企业活力、动力不足等问题。

    刘起涛称,中交集团在开展国有投资公司试点时,要从目前的“管资产”为主转向管资本为主,同时将以管理若干个产业集团的资本来实现做大做强或做小退出,而不是冲在市场一线“管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1月9日中房地产发布公告称,中房地产获中交地产经营权。对此,刘起涛告诉记者,房地产业务目前是中交集团的主业之一。中房地产获中交地产经营权,是中交集团房地产业务内部整合的一个过程,并且这种整合正在往上市公司方面集中,主要目的在于防止集团内部房地产主业碎片化、促进房地产板块一体化进程。

    而早前,中交集团收购绿城中国的案例同样备受关注,这是中交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即央企、港资、创始人团队合一的模式。在刘起涛看来,中交集团收购绿城中国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可以给绿城中国带来巨大的战略价值,同时也将促进中交集团房地产板块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实现房地产板块与其他板块联动打造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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