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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包兴安
6月10日,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助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支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通知要求,地方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范围和建设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要严格按规定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以及农村集体公租房建设等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各地在中央下达任务之外,通过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自行增加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或其他农户危房改造任务的,要充分考虑政策可持续性与财力可能,不得不顾财力限制盲目扩大对象范围,也不能摊薄对中央下达任务的补助。在规划建设上要坚持保障基本居住安全、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原则,确保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面积标准,坚决杜绝因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负担过重的问题出现。同时,通过因地制宜采取适宜改造方式、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建造技术、鼓励农户投工投劳和互帮互助等措施,努力降低改造成本,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致贫返贫。
(编辑 乔川川 策划 包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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