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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基建地方特急文件提速专项债发行

2018-08-16 00:36

    ■本报记者 包兴安

    财政部8月14日发文敦促地方加快发行万亿元专项债后,《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广东省财政厅8月15日下发3份特急文件,决定于8月16日发行不同类别的专项债。

    具体来看,一份特急文件决定,将于8月16日发行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期限为5年,发行规模341.9亿元。

    另一份特急文件决定,将于8月16日发行2018年广东省(本级)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券(一期),发行规模10亿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

    还一份特急文件决定,将于8月16日发行2018年广东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第一批)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第二批)。其中,棚改专项债券发行总额14亿元,土地备专项债券发行总额77亿元。

    此外,当日,四川、内蒙古自治区等地也发文拟于近期发行专项债。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意见的发行时点看,正值我国7月份一系列经济数据公布之际,其稳投资的意味非常浓厚。也说明我国经济下半年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会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因此,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唯一合法渠道,就显得格外重要。

    地方之所以发行专项债提速,和财政部8月1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有关。意见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科学安排今年后几个月特别是8月份、9月份发行计划,加快发行进度。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这意味着1万亿元的地方专项债要在3个月内集中完成。

    张依群认为,从未来专项债券的使用方向看,将更加强调专项债券的使用效益、安全、可循环,除了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续建扩建外,将更多投向养老、教育、卫生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让专项债更多更好服务于民生事业发展,让老百姓真正能够感受、享受到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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