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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布监管服务事项清单

2020-10-23 23:19

    本报记者 姜楠

    近日,深交所梳理编制了《自律监管事项清单》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以下合并简称《清单》)并对外公布。这是深交所认真贯彻新证券法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监管服务透明度的又一重要举措。

    本次《清单》编制工作紧扣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交易所自律监管、市场服务等职能事项进行全面盘点、科学划分,为改进监管、优化服务夯实基础保障。据介绍,《清单》共40项,其中自律监管事项15项,包括证券发行上市监管、证券持续监管、交易监管、会员监管、自律管理与内部救济5大类;市场服务事项25项,包括证券发行上市服务、上市公司服务、交易服务、会员服务、期权与基金服务、投资者服务6大类。

    《清单》逐项对照新证券法,以注册制改革为主线,针对性补充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监管等职能,体现新形势下交易所职责定位。除需市场主体申请的事项外,《清单》还将持续信息披露监管、交易监管、采取监管措施等交易所主动履职行为纳入,列明主要规则依据,全景式呈现职责清单,杜绝“口袋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深交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涵盖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会员、投资者等主体的多元化服务清单。同时,梳理优化了相关业务办理标准和流程,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同步发布《协助执法办理指引》,就协助执法办理范围、文件材料、工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范。后续,深交所将结合《清单》内容,及时编制并推出格式统一、易于操作的“一站式”办理指南,在官网专门栏目集中发布,让市场主体找得到、看得明,清楚、便捷地把事办成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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