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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从严监管重大资产重组积极效果初显

2017-01-20 01:41

    深市238家完成重组公司去年前三季净利同比增近五成

    ■本报记者 姜楠

    据统计,深交所2016年对329家公司的重组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共发出359份重组问询函,提出问题超过4500个,针对评估值增值合理性、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核心竞争力的稳定性、历史沿革、会计处理等多方面内容刨根问底,要求公司详细披露,并要求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问题突出的方案,深交所持续发函追问,对26家公司发出两份及以上的问询函,16家公司的重组方案在严密追问下终止,如希努尔在被三次问询后终止了重组方案。

    针对投资者关注的、存在重大媒体质疑的重组方案,引入舆论和市场监督,要求公司召开媒体说明会16次,由参与交易的有关各方和相关中介机构详细介绍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情况并全面回应市场关注和质疑,充分接受市场监督。

    作为一线监管机构,深交所不仅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形式审查上做了大量工作,而且,深交所发挥监管主动性,积极作为,对于重组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求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对部分公司约见谈话,一系列的监管举措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督促各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归位尽责,有效促进市场规范发展。

    有鉴于此,深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积极效果初步显现。

    2015年,深市共有238家上市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前三季度,该238家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28.49%和45.32%,大幅高于深市业绩整体增速,反映出以产业整合、产业升级、产业调整为主的外延式发展模式对深市公司业绩提升产生了积极作用,利用并购重组带来的外生动力,一批高科技公司实现产业整合、技术升级,一部分传统企业实现业务调整、产业转型。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监管工作有四个关注重点:一是重点监管涉嫌规避重组上市的方案;二是对高估值、高业绩承诺、确认大额商誉的方案进行从严监管;三是对重组终止加强监管;四是强化业绩承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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