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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所:国内上市公司对D股关注度升温

2018-07-30 00:04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在7月28日举行的“2018中国上市公司在德国融资与并购论坛”上,中欧国际交易所执行董事陈志勇表示,随着青岛海尔宣布发行D股,国内上市公司对D股关注度在增加,目前有很多企业感兴趣。另外,有些企业可能还在等待青岛海尔D股IPO项目落地,进一步观察估值、流动性等情况。

    中欧所D股市场是为中国境内发行人提供融资和上市服务的市场,是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欧盟监管市场的组成部分。发行人申请于中欧所D股市场上市,应与中欧所签署上市协议。

    本月初,中欧所发布《中欧所D股市场上市协议通用条款》,旨在完善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制度建设,做好D股发行上市工作,明确中欧所D股市场的蓝筹股市场定位。《通用条款》是中欧所D股市场上市协议的主体部分,它的发布,是中欧所推进D股市场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中欧所立足欧洲资本市场商业和法律环境,探索建立中国境内企业跨境融资平台、建设离岸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尝试。

    D股IPO估值方面,陈志勇表示,以青岛海尔为例,主要根据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优势、地位,与同行业相比;参考A股股价;公司盈利能力、增长潜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给出青岛海尔的估值区间。

    目前,青岛海尔是中欧所D股市场“第一家吃螃蟹的公司”,也是唯一一家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D股的中国公司。

    今年6月12日,青岛海尔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4.6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可到中欧所D股市场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德国证券监管部门及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对此,中欧所于当日表示,这意味着中欧所D股市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谈及中国企业为什么要到D股市场发行上市,陈志勇认为是出于六个方面考虑:一是符合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二是在中国资本管制的情况下,可为海外有好标的并购,提供需要配套的融资服务;三是中国企业在D股市场上市以后,对未来的并购会起到非常好的作用;四是法兰克福市场再融资有比较大的特点;五是有助于提升中国企业在欧洲的知名度和品牌度;六是D股的发行上市、流程、成本等都是可控的。

    此外,陈志勇介绍,中欧所是基于中德两国的战略合作,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德国交易所集团在法兰克福设立的合资平台,国内是两个交易所占60%的股份,德交所占40%。这三家交易所各有特点,上交所是国内的蓝筹股主要的市场,中金所主要是提供衍生品工具的市场,德交所是一个发达的市场,它的现货和衍生品在全球交易所集团里面都占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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