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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交易行为花样翻新 上交所今年以来已调查2833起

2017-07-29 00:17

    主持人苏诗钰: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年中监管工作座谈会提出,要依法规范和拓展各类资金的入市渠道,维护和巩固资本市场良好发展势头。本报今日就,抓紧推进异常交易监管规则修订、着力完善退市认定标准和决策机制、深入推进创业板改革做详细解读。

    ■本报记者 朱宝琛

    2833起,这是《证券日报》记者对上交所每周公布的数据进行统计后,得到的今年以来上交所对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的数量。至于异常交易的行为,涉及盘中拉升打压股票价格、拉升打压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停板虚假申报、拉升打压ETF价格、超限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等异常交易情形。

    “对于这些行为,本所及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上交所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经过多年实践积累,上交所已经构建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市场监察机制,并将继续加大监管资源投入,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控软硬件性能,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但是,当前,随着证券市场不断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交易模式不断涌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也有所变化。针对这些新问题,一些监管规则就要与时俱进。

    日前,上交所提出,抓紧推进异常交易监管规则修订。市场人士表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目的正是为了让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有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交易所作为市场组织,需要重点监管各类扰乱市场的异常交易,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对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较为明确:上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发现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证券交易出现异常的,有权采取盘中临时停牌、口头或书面警示、要求提交合规交易承诺、盘中暂停相关证券账户当日交易、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证券竞价交易出现“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的”等七种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业内人士表示,少数投资者为追逐投机利润,采用涉嫌违法违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方式参与证券交易,引起股价大幅波动。需要劝诫这些投资者的是,对异常交易行为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为交易所依法设立了市场监察系统,对证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只要出现异常交易,市场监察系统就会自动报警。而涉嫌违法违规的异常交易行为是交易所重点监控的对象,因此,只要出现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将会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据了解,根据深、沪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重点监控的异常交易行为多达13种。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主要针对资金交易量大,伴有异常特征,且可能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行为。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并不会触发异常交易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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