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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的真正出路:和为贵求发展

2010-09-30 02:37

  昨天,笔者在《黄光裕输了什么赢了什么》(见2010年9月29日《证券日报》)一文中,对黄光裕、陈晓以及贝恩资本在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战中的得失作了基本分析。如果陈晓、黄光裕有继续合作的愿望,双方应当在认可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累积信任、融洽感情;同时,在股东治理和管理层治理两个层面上完善制度,坚持按制度、按规则办事。否则,国美内斗将继续下去。

  应当说,这场以“陈晓与黄光裕争夺公司控制权”为看点的商业纠纷,最终是在法律框架之下,双方均开诚布公地表达意见,通过股东表决的方式,以市场化的手段加以解决,是值得称道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双方较量的过程中,黄光裕充分展示了他的战略意图和发展思路,而陈晓也加深了对大股东思想的认识。另有一种观点认为,黄光裕未能如愿撤掉陈晓的董事会主席职务,会让所有创始人股东更加注意公司制度建设,在公司治理方面以法治超越人治。也有分析认为,根据黄光裕以往的性格表现,他不大可能就此罢手,极有可能再掀波澜。

  不过,我认为,即使双方继续就控制权展开博弈,也将是另一番境界了。因为,通过这次较量,黄光裕与陈晓都受到了一些启发,就是实现自己的主张既要利用自身优势、动员各方有利资源,又要遵循规则,并且受到反制。黄光裕因“过度人治”而遭受到陈晓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削权之战”;陈晓因试图稀释大股东权益而受到大股东的强力反制。那么,在接下来的博弈中,双方的底牌和手段均难以大翻新,最好的途径还是以和为贵,争取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相互合作。

  从陈晓方面来说,展示自我首先要遵循公司治理规则,在重大问题处理上应当努力寻求与大股东战略的交集;寻求其他股东支持固然是一种选择,但主要策略仍然是努力寻找交集,挑起对决绝非上策。从黄光裕方面来说,在坚持自身主张的同时,应当兼顾其他股东的考虑;在公司治理方面,要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减少“过度人治”。

  国美电器爆发控制权之争,沸沸扬扬5个多月,受伤的终究是企业。目前,特别股东大会票决的结果是保持黄光裕的大股东地位,同时保留陈晓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这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市场做出的妥协和裁决,改变黄光裕的大股东地位和撤换陈晓,都不是最优化的结局,不能使国美在未来获得更好的业绩。

  法治和市场的力量交给了黄光裕、陈晓、国美电器公司以及社会这样一个结果,给了我们诸多的启发。在这场争夺,体现了法律对于私人产权的保护,体现了上市公司治理的逻辑和规则。人们也借这一案件感受到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巨大进步。

  至此,我们呼吁各方理性看待自身利益和他人关切,相互尊重,继续寻求法治框架下的市场化解决之道,和为贵、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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