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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

2018-07-02 21:11

    本报记者 张志伟

    7月2日晚间,东旭光电发布关于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进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之前公告的分配预案。之前公司公告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5,730,250,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即2018年5月1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093)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9日。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8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1日。分配方案与之前公告的分配预案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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