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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组新规不要抱侥幸心理

2016-06-23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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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伟

    6月17日证监会发布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新规)征求意见稿,虽然新规尚处在“犹抱琵琶半遮面”阶段,但大的框架已经基本清晰。重组新规中有关重组借壳的规定,被业内人士界定为“史上最严”。虽然重组新规尚未正式颁布,但“史上最严”表现一点也不含糊,威力已经开始显现。

    有些上市公司已经坐不住了,开始主动对标,悄然采取了行动,主要行动方向是“改弦易辙”。从17日到22日的上市公司公告来看,情况并不复杂,主要有这么两类:

    其一是对照重组新规,修改之前的重组方案。信雅达在公告中袒露了对重组新规的高度重视,称“公司董事会正认真学习相关监管精神”。信雅达担心的主要是重组方案中拟募集资金的用途,拟募集的9.6亿元资金中有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偿流动资金已经触及“红线”,信雅达宣布延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类似情况也不止信雅达一家,6月22日,重庆路桥发布公告,不再将长顺信合100%股权纳入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原因之一不外乎在之前的方案中把重组募资的近一半用于偿还借款。

    宁波热电对重组方案修改则是手起刀落,干净利索。由大股东提交临时议案,取消配套募资中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的部分。

    其二是终止重组。也许考虑到之前的方案与重组新规的相关要求之间的“沟壑”不容易填平,干脆破罐子破摔,终止重组了。

    6月22日,恒天海龙发布公告称,由于交易各方对于支付进度及收购比例无法达成最终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原因是收购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高达33.38亿元,远超上市公司现有资产规模,这在重组新规中是被禁止的。

    从重组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到今日,也不过只有几个交易日,亦有接近10家上市公司发布重组“改弦易辙”公告,这种发展态势比想象的来的更猛一些,足见重组新规对市场中“非正常”重组的修复能力。

    也许有的上市公司仍然抱着幻想,新规不过是在征求意见稿阶段吗,在征求了代表“他们”利益的意见之后,说不定相关规定就放松了,还可以继续潇洒走一回。

    但从监管层6月份以来的密集表态看,对重组新规抱侥幸心态是不明智的。6月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将强化并购重组业绩承诺披露要求,并立案查处中水渔业;6月12日,在陆家嘴论坛上,姜洋称加强对忽悠式重组、跟风式重组等监管,引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月17日,重组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监管层对重组严管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相信重组新规的正式版本也不会有例外。

    并且重组新规的条款能够打击炒卖“伪壳、垃圾壳”不良市场现象,有利于形成有序的市场秩序,这是符合市场本身要求的,是人心所向的。

    笔者认为,那些正在,或者将要实施不符合重组新规的重组,上市公司不要抱侥幸心态,学学那些“早起的小鸟”,提早采取“对标”行动,才应该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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