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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发布

2022-09-05 15:11

    本报记者 刘萌

    9月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会上发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王承杰介绍了年度报告的主要亮点。他表示,年度报告主要聚焦关注以下热点和难度问题,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第一,对仲裁庭组成方式展开比较及实际研究。年度报告结合国际上的主流仲裁立法和仲裁规则,对仲裁庭组成方式和规则、制度和一般实践展开研究,分析了仲裁员与当事人的联系,组成和僵局等常见问题,并为寻求最佳组庭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第二,分析私募基金争议解决视角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的理解与适用。针对管理人、投资人,托管人以及其他私募基金的参与人的责任划分问题进行了评价和分析,整体了解此类争议裁决责任的划分现状和考量标准,确定权责利相统一的合理裁判尺度。

    第三,聚焦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问题。近年来股权转让纠纷和受案数量和标的额均呈现出增长趋势,且争议标的额远超过其他的案件。年度报告探讨股权转让合同解决的法律依据和判断标准,解除权的性质、行使消灭和后果的问题,将为实务提供有益的借鉴。

    第四,近期,国家在国际仲裁中放弃豁免的问题受到重视,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此次研究报告着重探讨主权国家在国际仲裁中签订的放弃仲裁条款豁免的效力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以其为中国及相关企业在未来国际仲裁中遇到相关问题时提供智力支持。

    第五,年度报告得到了从事全国涉外仲裁案件司法审查与监督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的大力支持,报告第六章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编写,基于最权威的数据以及有关资料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研究,梳理总结我国在2021年出台的商事仲裁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我国法院仲裁司法审查的典型案例和域外仲裁裁决执行情况,以及所涉的有关法律问题。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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