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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月10日至2月7日举办“2022全国网上年货节”

2022-01-07 21:15

    本报记者 刘萌

    见习记者 杨洁

    据商务部官网1月7日消息,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于2022年1月10日(腊月初八)至2月7日(正月初七),共同指导电商及相关企业举办“2022全国网上年货节”。并根据各地配套活动方案,确定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西、云南、青岛、厦门等9地作为分会场。

    据悉,活动将遵循“政府指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全国“一盘棋”一体推进、重点地区重点打造的“1+N”组织模式进行。其间,还将同步举办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特色商品电商直播活动,并邀请上合国家驻华大使通过电商直播或录制视频方式推荐本国特色产品或文旅资源。

    总体看,“年货节”呈现出以下特点:货品服务品类多、供应足;配套活动花样多、有特色;政策措施优惠足、实惠多;消费者权益保障强、环境优;疫情防控措施实、更有力。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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