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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生活物资供应完全有保障

2021-11-03 00:55

    本报记者 刘萌

    11月1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今冬明春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切实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通知》提到,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满足日常生活和突发情况的需要。这句话引发市民关注,也存在一些过度解读的现象。11月2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朱小良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地生活物资货源充足,供应应该完全有保障。前一段时间,受异常天气等多种因素影响,蔬菜价格持续上涨,给广大城乡居民生活带来影响。商务部专门印发了通知,目的在于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货源组织,畅通产销衔接,提前采购耐储蔬菜,与基地签订蔬菜供货协议。

    据商务部监测,上周(10月25日至31日),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价格比前一周上涨3.7%,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比前一周下降2%。食用农产品市场方面,粮油价格稳中略涨,其中大米、面粉批发价格持平,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批发价格小幅上涨。蔬菜零售价格涨幅放缓,蔬菜市场供应逐步改善,上周30种蔬菜零售均价环比上涨5.7%,涨幅比前一周收窄2.2个百分点。前期上涨较快的部分品种价格有所回落。商务部预计,后期随着蔬菜上市量逐渐增加,价格涨幅将进一步收窄。

    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所长关利欣11月2日表示,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给和平稳运行是商务部的重要职责之一,商务部每年都会例行发布消费市场保供稳价的工作通知。

    “此次《通知》是基于今年秋冬季节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蔬菜价格波动上涨、新冠肺炎疫情多地散发、拉尼娜现象或将升级等情况,提前做出工作部署,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今冬明春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关利欣表示。

    此外,上述《通知》要求,北方省份要按时完成本年度冬春蔬菜储备计划,南方省份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完善蔬菜储备;及时投放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补充市场供应;充分利用大型连锁商贸企业网络优势,保障商贸供应网络正常运营;及时发布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稳定社会预期;若个别地方因疫情防控采取封闭管理措施,要迅速公布保供网点货源、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采购需求;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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