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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再“瘦身” 专家提醒要做好风险防范

2021-08-23 11:03

    本报记者 刘萌

    近年来,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缩减。2017年至2020年,经过4年修订,限制性措施从93条缩减至33条,制造业、能源、基础设施、农业、金融等领域对外资开放程度不断扩大。

    如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望进一步“瘦身”。据记者了解,关于2021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方意见进行研究,将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所使用的2020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大幅度减少了外资准入禁止或限制的领域,在服务业、制造业、农业方面进一步提高了开放水平。近年来,通过对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瘦身,扩大了我国对外开放领域,不仅为我国稳外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彰显了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决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缩减对我国吸引和扩大外资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不仅进一步提振外商在华投资信心,也有利于稳定外资和优化供给结构,增强超大规模市场的吸引力和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吸引外资增速保持较高增长,1月份至7月份,全国实际使用外资6721.9亿元,同比增长25.5%,较2019年同期增长26.1%。

    刘向东预计,未来在服务业领域还会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家政养老、文化服务及法律会计专业服务等行业。

    在肖本华看来,今后还可以在服务业、制造业、农业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开放,如将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推广复制到全国等。

    随着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越来越少,受访专家认为将对监管部门提出新的要求。

    刘向东表示,在不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放宽后带来的风险监管压力。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在强化风险监管方面跟得上,要加强外资安全审查等制度,充分利用数字化等技术手段,推动实现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让外资进得来、留得住、管得好。

    肖本华认为,应进一步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消除外资进入的“玻璃门”和“弹簧门”,同时要做好风险防范,加强对外资准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那么,吸引外资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发力?肖本华表示,今年吸引外资还需从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两个方面双向发力,既要不断完善外资准入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基本框架,也要不断优化国内营商环境,为外资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刘向东表示,要积极吸引高技术服务、专业服务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外资,吸引更多高端制造业外资项目落地,引导外资参与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新发展格局的构建。

(编辑 张伟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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