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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落实稳经济接续政策 首单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成功发行

2022-09-07 00:36

    本报记者 刘琪

    9月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官网消息显示,首单中国国新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于9月5日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标志着8月24日国常会能源保供特别债政策部署在银行间市场快速落地落实。

    作为国常会“用好工具箱中可用工具,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部署下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特别债具有鲜明特征,得到市场积极支持。首单300亿元特别债由中国国新作为发行主体,期限5年,嵌入银行间市场中期票据产品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中央发电企业能源电力保供工作。投资人踊跃认购,最终票面利率2.65%,低于同类同期限债券市场平均利率。

    能源保供特别债作为稳经济接续政策重要举措,成功发行意义重大。特别债能够助力缓解中央发电企业资金压力,夯实中长期发展基础,支持落实能源保供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中长期资金的注入将增强企业资金实力,助推企业改革转型,提升能源保供能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面对年初疫情反复、地缘冲突等内外部冲击,人民银行、外汇局在4月中旬及时出台“金融23条举措”,明确要求做好能源供应金融服务,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国常会关于特别债政策发布后,人民银行、国资委统筹部署,指导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确保“好事办好”。交易商协会积极参与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于8月29日召开“能源保供特别债投融资推介会”,邀请有关部门、中国国新和4家中央发电企业、7家主承销商、11家中长期债券主力投资机构面对面交流;具体工作中,实行“专人对接”“一企一策”,规范信息披露,完善主承销商团机制,引导市场化发行。

    在各方协作下,特别债发行工作有序推进,9月5日,首单中国国新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9月6日,中国大唐集团2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挂网公告。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国常会政策部署,在人民银行、国资委指导下,积极推进特别债在银行间市场持续发行,加快释放特别债政策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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