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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违规代持 长安责任保险、利安人寿增资许可被保监会撤销

2018-01-17 06:56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记者今日从保监会获悉,1月16日,保监会发布两道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因为股东在此前的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长安责任保险、利安人寿增资批复中相对应的股东增资许可被保监会撤销。

    具体来看,保监会表示,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京民终270号),长安责任保险公司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在2012年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资金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保监会决定撤销2012年6月29日作出的《关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发改〔2012〕733号)中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增资你公司1.05亿股的许可。

    同样,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苏民终66号),你利安人寿股东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保监会决定撤销2015年12月23日作出的《关于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1260号)中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入股你公司的许可。

    保监会表示,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上述两险企应完成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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