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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准险企”发起人“低调持股”:超100个出资方最高持股仅为20%

2017-01-26 01:20

    此前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险企单一股东持股上限由51%下调至1/3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近期,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始披露保险公司预设立情况。根据《证券日报》记者的梳理,自1月20日至23日,中保协共披露了15家拟设险企的出资方、注册资本等详细情况,包括12家寿险公司、2家自保公司及1家财产险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这15家公司中,除2家自保公司之外,其他13家拟设险企的103家出资方,持股比例最高的仅为20%。不难看出,监管层去年以来针对一些险企“一股独大”的多次表态,以及保监会去年12月份下发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起到了效果,意见稿拟将险企单一股东持股上限由现行的51%下调至1/3。

    13家险企股东持股最高20%

    根据中保协官网信息,拟设立的12家寿险公司分别为爱心人寿、和泰人寿、汇邦人寿、瑞华健康保险、北京人寿、招商局仁和人寿、富国人寿、国宝人寿、海保人寿、天一人寿、国元农村人寿、复星联合健康保险;2家自保公司为中远海运财险自保公司、广东粤电财险自保公司;1家财险公司为融盛财险。

    引人注意的是,与此前大批拟设险企出资方动辄30%、40%甚至50%的单一持股比例相较,此次披露的拟设险企的各出资方的持股比例明显偏低。

    具体来看,记者梳理这15家预设险企的股权结构发现,除2家自保公司外(意见稿提到因专业化或集团化经营持股不受限制),其他拟设险企的出资方的股权占比均小于30%,持股最高的出资方仅为20%。

    实际上,为加强险企公司治理监管,规范险企股权行为,保护股东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保监会于去年12月29日下发的意见稿,就险企的单一股东持股上限做出限制。

    意见稿提到,股东持有险企股权的比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险企总股本的三分之一;二是单一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保险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合计持股不超过百分之十五;三是保险公司因为业务创新、专业化或集团化经营需要投资设立保险公司的,其持股比例上限不受限制。

    综合来看,年初披露的这些预设险企中,各出资方的持股占比均比较分散。例如爱心人寿的股东有11家;天一人寿的股东有10家,北京人寿、海保人寿、国宝人寿的股东均有9家,国元农村人寿、国富人寿、招商局仁和人寿的股东有8家。

    各路资本争做“战略股东”

    从上述拟设险企的股东来看,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各路资本更愿意做“战略类股东”,而不愿意做“控股股东”。从险企类型来看,资本更愿意投资寿险公司。

    根据持股比例、资质条件和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保监会前不久将险企股东分为三类:一是财务类股东。是指持有险企股权不足10%,对险企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股东。二是战略类股东。是指持有险企股权10%以上但不足20%的股东;或者持有的股权虽不足10%,但足以对险企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是控制类股东。是指持有险企股权20%以上,对险企经营管理有控制性影响的股东;或者持有的股权虽不足20%,但足以对险企经营管理产生控制性影响的股东。

    根据以上分类,记者发现,上述拟设险企的各出资方均不愿意“露头冒泡”做控股股东,拟设险企的各出资方持股比例多在“10%以上但不足20%”。例如,国宝人寿9家股东中,有6家股东持股比例在10%到20%之间,有2家持股比例不到10%;北京人寿的9家股东有7家持股比例在10%到20%之间。

    各路资本“低调持股”,争做战略类股东而非控股股东,与监管层去年以来针对险企股权结构的多次表态密切相关。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多次表示,保险是风险管理者,绝不是风险制造者,一些股东企图把保险作为单一融资平台,保监会将旗帜鲜明地站在维护和保护消费者一面,对这样的大股东依法依规惩治,不给真心做保险、只想浑水摸鱼的人可乘之机。

    2017年年初,项俊波又强调,防控风险重点围绕公司治理、保险产品和资金运用三大关键领域。对于触碰风险红线的,要坚持露头就打,出手要快、下手要狠,确保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些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已偏离‘保险资金要运用于服务主业’这个原则,保险资金已成为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并被盲目投资到一些毫不相干的行业,完全偏离了审慎稳健的投资理念,成为了真正的‘险’资。”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此前亦撰文指出。

    8家拟设险企有地产股东

    有意思的是,上述15家险企中,有8家险企的9家出资方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或房地产相关业务,房企对险企可谓“情有独钟”。

    从上述拟设险企出资方的主营业务来看,出资方来自于各行各业,包括矿业、电子制造、交通行业、汽车产业、移动通信、互联网、广告传媒、医药、食品、服饰,以及出现频率最高的房地产。

    从有地产背景的拟设险企来看,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的股东中有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泰人寿的股东中有秦皇岛煜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海保人寿的股东中有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人寿的股东中有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瑞华健康保险的股东中有咸阳宇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东方置地有限公司;汇邦人寿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世茂股份;爱心人寿的股东中有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融盛财险的股东中有上海宏焜房地产有限公司。

    实际上,从现有的险企来看,投资险企向来是房企一大“爱好”。根据工商注册信息,现有的险企中,至少有32家险企(财险公司与寿险公司各16家)的股东中出现了房地产相关企业,还不包括中发实业集团这类旗下有房地产机构的企业。

    从各路资本投资险企的业务喜好来看,资本更倾向于投资寿险业。上述拟设立的15家险企中,有12家为寿险公司。而公开资料也显示,已成立的有地产背景的16家寿险公司中,房地产企业作为单一股东占比超过10%的险企超过了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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