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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银保监局提示大学生远离非法校园贷 树立科学消费观

2019-09-23 19:15

    本报记者 冷翠华

    黑龙江银保监局近日发布风险提示,远离非法校园贷,美好青春不负债。该局表示,近年来,在校大学生旺盛的消费需求和超前的消费观给非法校园贷提供了成长的温床。这些非法校园贷背后隐藏着极大的危机,有的学生面对还款压力,选择“以贷养贷”,从而债台高筑;还有的学生因无力偿还校园贷,长期遭受暴力催债的骚扰。非法校园贷乱象丛生,侵害了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黑龙江银保监局表示,近年来,校园贷乱象频频。对此,2017年原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因此,在各种校园贷类型中,仅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才可以开展校园贷服务,其他校园贷一律属于违规校园贷。

    黑龙江银保监局提示大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防范非法校园贷,务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不要被虚假承诺所诱惑。

    第一,要提高防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很多校园贷诈骗的发生大都是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盗用所导致的。在校大学生要提高警惕,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

    第二,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在校学生要掌握基本的理财技能,学会使用各类金融工具,如确有正当消费需求,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切不可轻信不法分子的诈骗诱饵,让非法校园贷钻空子。

    第三,要养成正确的金钱观和消费观,让消费回归理性。校园贷的风行与大学生的不良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息息相关。一旦过度消费,资金断流,就容易进入非法校园贷的圈套。大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地消费,才能不给非法校园贷留下可乘之机。

    最后,黑龙江银保监局表示,要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保护自己的能力。一是要了解国家利率有关规定,避免高息贷款侵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设定了低于24%、24%-36%、高于36%的利率区间,以及借贷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学会保护自己,如果参与非法校园贷后收到欺诈或遭受恐吓、威胁、非法拘禁等暴力催收的学生,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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