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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监测预警迈进2.0时代

2017-02-25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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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于德良

    今年2月初,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提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重要保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近年来,北京市、广东省等13个省市自治区发布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而随着科技进步、互联网发展、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的日新月异,主要通过社会举报信息、舆情大数据采集研判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1.0模式(以下称“非监1.0”),正进入“非监2.0”模式。

    全国13个地区出台

    举报非法集资奖励办法

    长期以来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主要通过社会举报信息、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第一网贷)大数据显示,近年来,北京市、广东省、内蒙古、宁夏、深圳市等13个省市自治区(含深圳),已经发布了“关于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目前,还有7个省市自治区,虽然找不到具体通知,但是所管辖区域下的市有的已经发布了“关于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如湖北省襄阳市、山西省晋城市、四川省遂宁市、甘肃省庆阳市、河北省张家口市、湖南省长沙市、新疆哈密地区等。

    截至目前,全国很多地方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如北京《打击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厦门《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等,主要就是通过社会举报信息、舆情信息采集研判的模式。这种主要通过社会举报信息、舆情大数据采集研判的模式,可谓之为“非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1.0”模式。

    “非监2.0”注重大数据

    实现监测预警体系升级

    “非监2.0”模式,突破以往主要通过社会举报信息、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的模式,特别强调交易大数据,结合网络舆情大数据、社会举报信息等,实现了监测预警体系的升级。“非监2.0”关注投融业务本身,实时监测资金用途、资金流向、金额大小、时间长短、利率高低、参与人数及结构、收费情况、违约情况等等,较“非监1.0”更直接、更专业、更超前、更精准,这无异于有了“千里眼”“顺风耳”。例如,第一网贷已发布预警高风险P2P网贷平台3993家,是目前2220家正常经营P2P网贷平台的1.8倍,为监测预警互联网金融风险发挥了较好作用。

    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与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可以升级。而升级后的非法集资预警监测系统突破了以往主要通过社会举报信息、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的模式,特别强调交易大数据,结合网络舆情大数据、社会举报信息等,实现了监测预警体系的升级。

    较“非监1.0”模式,“非监2.0”模式特别强调交易大数据,通过关口前移,源头布控,更能对非法集资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核实、早打击。该模式能够第一时间锁定涉嫌非法集资的账户信息、资金动向、异常行为,及时发现疑似非法集资线索。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打破信息壁垒和管理分割,形成立体化、网格化、信息化采集、管理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打击包装隐蔽、名目繁多、手段翻新的非法集资行为,在出现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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