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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庚星股份被证监会立案

2024-01-16 13:12

    本报记者 矫月 见习记者 陈潇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月15日晚间,庚星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证监会决定对庚星股份立案。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致电庚星股份公开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暂时并不知晓此次立案的具体原因,具体事项以公告为准。

    事实上,除此次收到《立案通知书》外,2023年,庚星股份以及相关负责人就两次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涉及的事项包括业绩预告信息不准确、会计核算存在错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等。

    具体来看,2023年9月2日,庚星股份公告称,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庚星股份、时任董事长梁衍锋、时任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彼时公告显示,经查,庚星股份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26.42万元。4月29日,庚星股份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2.16万元。福建证监局认为庚星股份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不准确,庚星股份公司时任董事长梁衍锋、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夏建丰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2023年9月21日,庚星股份公告再次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福建证监局对庚星股份、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置业)、时任董事长梁衍锋、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石春兰、时任总经理(主持会计工作)夏建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福建证监局调查显示,庚星股份2018年燃料油贸易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2018年,庚星股份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供应商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的燃料油贸易,未按规定以净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虚增庚星股份2018年营业收入约14.8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77.05%。

    同时,庚星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占用资金。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贸易预付款2829.20万元,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19%;2021年2月,庚星股份控股股东中庚置业及其关联方占用庚星股份子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预付货款2023.20万元,金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87%。

    对于此次证监会立案,庚星股份在公告中指出,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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