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北京住建委:各区新供住宅项目每年应按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1-12-27 16:55

    本报记者 杜雨萌

    为有效增加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多渠道筹集房源,12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各区在新供商品住房、安置房等产权型住宅建设项目中,每年应按照新供住宅项目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

(编辑 乔川川)

上一篇:2022年交通运输工作重点突出稳投资 将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下一篇:年内房地产市场“先热后冷” 短期楼市调控政策改善预期仍较强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