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国资委连发两份工作规则 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2020-01-15 22:07

    本报记者 杜雨萌

    《证券日报》记者1月15日从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为贯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有效指导和督促中央企业对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提示函》)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通报》)。

    《提示函》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明确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进行提示,旨在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警示为先;要求中央企业针对提示函事项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和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管控制度,强化内控体系有效执行,确保风险可控在控,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通报》强化事后监督问责,明确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已经发生的典型性、普遍性或重大违规问题和资产损失事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和惩戒震慑作用;要求相关中央企业对通报事项及时传达部署,认真制定和执行整改工作方案,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各中央企业要对通报事项举一反三,主动开展对照检查,发现类似问题做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个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形成常态,对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编辑 才山丹)

上一篇:国资委“剧透”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起草思路:既抓典型又重落实

下一篇:央企完成净利润“保7争9”目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为未来开路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