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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力推完善建设用地交易制度 搭建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2019-07-20 09:54

    本报记者 杜雨萌

    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结合各地改革试点实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市场规则健全完善,交易平台全面形成,服务和监管落实到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政策明确,将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为重点。类似规定也有助于后续土地市场的更全面发展。当然,从政策全文看,更多还是强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概念,即重点针对了国有建设用地以及相关建筑物的交易情况。而对于农村建设用地,政策明确,“已依法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据悉,本次《意见》的适用范围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整宗地一并交易的情况。

    记者梳理发现,《意见》在完善土地二级市场方面提出了五方面要求。一是完善转让规则,促进要素流通。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形式,明晰不同权能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必要条件,完善土地分割、合并转让政策,实施差别化的税费政策。

    二是完善出租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以有偿方式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简化审批程序,营造良好的出租环境。

    三是完善抵押机制,保障合法权益。明确不同权能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规定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探索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四是创新运行模式,规范市场秩序。在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现有的土地交易机构或平台基础上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程,加强信息互通共享。

    五是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监测监管。要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市场监测监管与调控,完善土地市场信用体系。

    严跃进表示,整体上看,此次政策明确,要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类似规定或意味着,全国33个县市区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未来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等或获得更好的市场机会。另外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工作的推进,未来新纳入试点的城市数量会进一步增加。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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