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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力挺军民融合发展 军工企业混改范围有望扩大

2018-02-25 23:17

    ■本报记者 杜雨萌

    作为军工行业的核心驱动因素,进入2018年以来,有关军民融合的各项配套政策相继落地。近日,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4个方面14条清理标准。

    “《通知》的发布是呼应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为军民融合进一步扫清制度障碍。”天风证券国防军工行业分析师邹润芳认为,开展对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的清理,有助于解决当前军民融合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现实问题。《通知》的印发有利于增强法规制度的协调性、时效性、针对性,更好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随着政策法规上的障碍被逐步清除,不论是单纯的民参军、军转民,还是国防工业与国民经济的融合,都将更高效的推进下去。

    在推进军民融合过程中,除对政策文件进行“扫除”外,今年1月中旬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央单位深入参与所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通知》还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同时中央企业要在承担军民深度融合改革试点任务的改革试验区域选取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中航证券金融研究所军工行业分析师张玉玲认为,科研院所改制、军民标准通用化、武器装备竞争性采购以及军民资源共享均是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之前七部委发布的通知,旨在从以上方面指引促进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建设。可以看出,这几个维度内容的落地均是为军民高新技术发展和社会资本价值创造服务。未来,军工高新技术发展面临日益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将为各类社会资本融入军工产业链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国家国防科工局总工程师龙红山表示,国防科工局将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混改范围。国防科工局还将继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上市,或者将一部分军工资产引入上市公司。从管理的角度,国防科工局也将进一步完善军工企业上市的审查制度,对涉军单位改制重组上市,以及上市后的资本运作要进一步规范,要完善军工事项的审查制度,细化制定申报的指南,为社会资本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高效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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