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发改委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 鼓励进一步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2019-06-27 20:26

    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区按照尊重意愿和自主选择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加快落实《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并努力推动暂未落户城镇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天津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落户通道,提高居住年限指标在积分落户中的权重,将夫妻和子女投靠落户条件分别降低至结婚3年、本人居住满5年。广东广州为城市公共服务特殊艰苦岗位人员单列落户指标,允许合同制消防员和保洁员等直接落户;深圳将人才落户条件降至大专、“中专+中级职称”、紧缺工种高级工等,2018年落户51万人;东莞取消积分落户制度,允许持有居住证、参加城镇社保分别满5年的外来人口及其配偶子女落户。

    《通知》指出,各地区持续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设宜业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各地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重塑新型城乡关系。

(编辑 乔川川)

上一篇:“放管服”改革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减法” 汽车等领域开放或更进一步

下一篇:发改委: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