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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牵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2019-02-27 11:31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牵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我国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金融风险总体上趋于收敛状态。

    潘功胜表示,但是,受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金融风险出现一些新的演进特点,防控风险的优先序也发生一些变化。为此,人民银行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稳妥有序处置重点领域风险。继续推动结构性去杠杆。加大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有序处置信用债券违约风险。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高度重视防范化解跨市场、跨区域风险传染。坚决治理金融乱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金融犯罪和金融腐败行为。

    第二,加快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要改进金融监管,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破产机制。

    第三,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

    潘功胜表示,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要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政策力度和节奏,平稳处置化解各类风险。

    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潘功胜表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丰富的内涵,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际效果。坚决防止金融业脱实向虚、自我循环。第二,坚定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破除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股权融资渠道,提升资本市场发展质量。第三,优化大中小金融机构的布局,发展定位于专注微型金融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和信贷市场体系。第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塑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服务模式、风险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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