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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落实落细“扶企”政策 准备好政策预案

2020-02-14 23:19

    本报记者 包兴安

    2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大疫情防控财税支持力度情况、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情况。“针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税收有特殊安排。”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准备好政策预案,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困难。

    对于财政部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的税费政策,王建凡介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发了四个公告,涵盖税费政策共九项。例如,针对物资保障,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政策涉及三大项:一是增值税的增量留抵全额退还,可以使企业购置生产设备进项税在没有获得抵扣的情况下允许先退还,企业现金流得到缓解,减少财务成本;二是允许购进的生产设备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和按期摊销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相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可以把成本消化掉;三是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这是针对物资生产企业。物资供应方面还涉及对于物资运输,凡是承担运送这些重点物资的企业取得的相关收入是可以免缴增值税的。

    “疫情对民生行业会有一些影响,比如公共交通、住宿、旅游、快递、民航,财政部出台的几项政策有利于这些行业渡过难关,应该说是下了一场‘及时雨’。”王建凡认为,这些政策有助于降低有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财务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疗产品保障力度,帮扶相关企业渡过困难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更好支撑。

    针对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是否扩面的问题,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符金陵表示,疫情发生以后,对部分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确实带来了一定影响,部分企业还没有复工复产。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包括中央财政贴息政策。主要支持五类重点保障企业:一是重要医用物资企业;二是生产重要医用物资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三是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四是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五是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服务和服务系统的企业,还有承担相应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直接相关的企业,目前正推动相关部门抓紧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帮助重点保障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符金陵说,下一步统筹考虑疫情变化对经济的影响,现有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加强宏观研判,做好前瞻性有针对性的政策储备,根据后续工作的需要拟定相关政策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尽快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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