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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规模达3.7万亿元 为初创期科技企业注入活水

2018-12-06 23:50

    ■本报记者 包兴安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将新一批23项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更大力度激活创新资源、激励创新活动,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其中提出,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可约定按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所持股权。

    近年来,各地政府纷纷设立政府股权基金(或称之为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以股权投资方式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产业发展。

    11月9日,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和展恒理财联合发布的《政府引导基金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0月份,全国共有2041家政府引导基金,总募资规模达3.7万亿元,募资目标规模为11.8万亿元。

    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唐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务院此时提出政府股权基金对中小科创企业的支持既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前沿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从市场角度出发,配合《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稳定就业的一项全局性策略。

    唐川认为,从金融技术层面来看,允许“创业团队按约定按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所持股权”实际上是对基金业协会“一刀切”限制“明股实债”、“明基实债”的一种调节,也是政府方、市场方资源配置模式的一种优化。

    唐川指出,从当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虽然中央和各金融业主管部门已经提出了在金融方面全面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战略布局和实施方案,但是无论是纾困基金还是国资投资,其扶持对象都主要集中于上市民企、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民企、或是具有产业龙头地位的民企,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措施仍以银行信贷支持为主,但是目前各银行在执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时还是难以跨越传统的信贷标准,在如此市场环境下,小微企业的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必然无法得到实质性地解决。

    唐川表示,调动政府性基金全面进入创投领域对地方财政而言是一种创收,对当前的小微企业而言更是“雪中送炭”,同时其“可回购式”的股权投资模式可以让创业公司更为灵活地使用资金及调整发展战略。此外,中央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所定下的战略性投资方向也可以敦促创业型公司更为注重科技创新,向着更符合国家整体战略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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