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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GDP高的省域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相对偏低

2016-10-30 20:35

    2016年10月30日,由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指导、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主办、中星责任云社会责任机构承办的“首届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暨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6发布会”在京举办。

    作为论坛的重要环节,论坛发布了课题组“中国省域国有企业300强社会责任发展指数(2016)”,蓝皮书以各省、市和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省属/市属企业、监管企业名单为基础,结合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16年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同时考虑到企业规模和行业特征,依次选取30个省、市和自治区各10家本区域的重点国有企业,共计300家,旨在辨析中国省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深入推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制定和相关研究提供基准性参考。

    研究发现,不同省域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山西表现最好,达到43.5分,达到三星级,而新疆、内蒙古表现相对较差,不足10分。

    2016年,中国省域国有企业300强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20.3分,各省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山西省企业得分最高(43.5分),达到三星级水平,处于追赶者阶段;其次为安徽(38.9分)、上海、贵州(34.8分)、山东(28.9分)、广东(26.9分)等10省,达到二星级水平,处于起步者阶段;而天津、江西、江苏、新疆、内蒙古等19个省、市和自治区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均低于20分,为一星级水平,处于旁观者阶段。究其原因,一方面跟各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相应文件和举办活动有关,另一方面,也和所在区域国有企业履责意识和履责基础等密切相关。

    与此同时,从各省域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与其人均GDP比较来看,除上海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表现相对较好之外,人均GDP比较高的省域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相对偏低,如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的省市,而在一些人均GDP表现一般的省域,如山西、安徽、贵州等省市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表现相对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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