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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收官 上市公司要加强年报信披可读性有效性

2022-05-19 17:18

    本报记者 朱宝琛

    5月19日,由证券日报社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主办,北京、天津、河北、深圳四地证监局联合主办,中信建投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和第一创业证券协办的第四届“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收官。

    当天,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刘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行权部高级经理莫妍哲,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晓科律师,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公益调解员、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翔宇律师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与活动。与会嘉宾从不同角度,探讨投资者保护这一话题。

    刘磊表示,投服中心持有每家上市公司一手股票,做最小的、最积极的股东,从市场的角度、用法律的手段,引领示范中小投资者依法积极行权。截至2022年4月底,投服中心共计行权3151场,累计行使股东权利4028次。

    同时,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我国唯一跨区域跨市场的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公益调解机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设在投服中心,截至2022年4月底,投资者通过投服中心调解服务已经获赔近30亿元。

    此外,全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胜诉,投服中心代表5万多名投资者判决获赔将近25亿元,这是资本市场法治史上的一大标志性事件。目前正在建立健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人诉讼的“制度利刃”作用。同时,投服中心还在积极开展公益性的支持诉讼、股东代位诉讼。

    莫妍哲介绍,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已通过视频、线上文字互动等方式参加187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在参会过程中,投服中心有针对性的设计问题,以帮助投资者更准确地读懂年报,了解上市公司。

    与此同时,莫妍哲呼吁更多投资者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的业绩说明会。同时,希望上市公司继续加强年报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把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研发情况等问题说清说透。

    和晓科结合美丽生态案,畅谈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当中“追首恶”的重要性。他认为,从追责角度来讲,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罚,虽然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但上市公司仅仅是实控人作恶的工具,追责时应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防止广大股东受二次伤害。从公司治理角度讲,追究主要责任人员也有利于警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勤勉尽责,不得做出非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他同时表示,投服中心在公益维权过程中一贯主张追究个人责任,诉讼目标对准上市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违法行为责任人,在支持诉讼中通常将处罚认定承担直接责任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列为共同被告,引领广大受损投资者向违法董监高、实控人追责。从法律角度,增加被告也能减少诉讼的风险,减少执行的难度,增强执行到位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江翔宇结合期货和衍生品法,阐述了一个期货“喊单”案例背后的期货投资者保护的法律问题。他介绍,证券和期货等领域,提供投资建议行为需要取得投资咨询牌照。如果居间人未获得期货投资咨询牌照,而向投资者发布投资建议,是违法违规行为,涉嫌构成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江翔宇呼吁,投资者应当远离“喊单”行为,了解其违法违规性和损失后维权的困难;期货公司应当依规履行对居间人严格管理等工作,并做好投资者教育;“喊单”行为人应认识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和潜在风险及日益严重的法律责任,不应从事此类行为。

    当天,证券日报社根据公开报道,遴选发布了十大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编辑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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