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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副总裁刘闯: 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推进速度可再快一些

2020-05-20 15:16

    本报记者 朱宝琛

 闯  渤海证券副总裁 .png

    5月20日,由证券日报社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二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进入第三天。渤海证券副总裁刘闯在参加活动时表示,证券公司作为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中介机构,是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刘闯看来,证券公司首先应该建立和完善包括机构设置、业务牌照、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市场准入制度,把好人员的准入关;要做好员工的合规教育,建立客户利益至上的合规经营的企业文化。

    “证券公司在营销过程中,一定要让员工理解适当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我们的手段。”刘闯说,渤海证券要求分支机构在营销活动的各个环节,一定要对客户如实地介绍产品,并充分揭示风险,把适合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推送给相应的客户,这也是培育和增强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一个重要措施。

    此外,刘闯表示,证券公司一定要丰富投资者教育的形式和渠道。他介绍,渤海证券投教基地一直致力于打造投资者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带得走的投教产品,制作了许多喜闻乐见的投教产品。比如说“打非”为主题的相声,科创板为主题的京东大鼓,投资者适当性内容的快板等,都非常受投资者的欢迎,让大家在娱乐当中就能学到投教知识。

    他同时介绍,疫情期间,渤海证券的投教课堂从未停歇,由以前的现场讲座改为线上授课,使投资者足不出户就能够学到知识。此外,现在渤海证券还要求各个分支机构加强和当地社区的合作,把投教活动送到各社区。

    “券商应该不断地满足资本市场更高的定位要求,以及客户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个性化和综合化的金融服务的需求,丰富和完善自身的功能供给,持续强化社会责任和诚信意识,加强责任担当,切实做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树立证券行业社会的形象,营造投资者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保护的市场环境。”刘闯说。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此,刘闯表示“非常支持”。

    他说,新《证券法》以强化和加重发行主体信息披露义务为主线,多措施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这是广大投资者呼声很高的事情。

    “咱们的市场此前一直被投资者诟病,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使得上市公司以及证券发行和上市过程中各种违法行为不断出现,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经营秩序。”刘闯说。

    他认为,新《证券法》提高了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将遏制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对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重要的意义,是好事。

    “从一个证券从业人员的角度来说,非常赞同这一做法。”刘闯表示。

    他同时表示,这一改变利好二级市场,对投资者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加入市场是一件好事;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以及事后的索赔,也是一件好事。同时,还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了,价值投资这一理念才有可能推行开。”刘闯说。

    此外,刘闯认为,加大违法成本的处罚后,有利于A股市场更好地吸引外资和外资机构的进入,让A股更好地和国际市场接轨。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看,这项工作推进的速度还可以再快一些,应该在下一次立法的时候再加强。”刘闯说。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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