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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核发10家企业IPO批文 筹资总额不超过51亿元

2017-04-15 00:15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监会4月14日下发新一批的IPO批文,10家企业共计筹资总额不超过51亿元。证监会要求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这是证监会今年下发的第13批批文,由此,今年以来已经有138家企业拿到了IPO批文,共计筹资总额不超过687亿元。

    昨日拿到批文的企业中,上交所主板6家,分别是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1家,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3家,分别是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规定,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因此本次将有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由此,今年以来已经有35家企业直接定价发行。

    新股审核方面,根据证监会4月14日发布的公告,创业板发审委将于4月18日审核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主板发审委将于4月19日审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

    排队企业方面,根据证监会4月14日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4月13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22家,其中,已过会38家,未过会584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529家,中止审查企业5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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