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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财政部、证监会日前决定,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7年4月7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根据相关要求,财政部、证监会成立联合核查组,对瑞华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发现,瑞华自1月7日起已全面停止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梳理排查风险、修订完善制度、纠正违规行为、加强内部培训等措施进行了整改。经核查,瑞华在质量控制和一体化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客观上构成对瑞华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的风险隐患,主要包括:在质量控制方面,瑞华在质量控制人员配备、专业判断分歧处理、证券业务审前风险评估、审计业务约定书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在一体化管理方面,瑞华在合伙人收益分配和考核、专职质量控制人员统一管理、分所预算执行差异考核、分所印章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
两部门要求,瑞华应对核查组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全面、彻底的整改,有效防范质量控制和一体化管理方面的系统性风险,并定期向财政部、证监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如发生新的重大风险,财政部、证监会将另行作出有关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