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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保障投资者利益的退市制度是一种自残

2014-07-07 08:01

不能保障投资者利益的退市制度是一种自残日前南纺股份因重大财务造假问题只罚款50万元而没有让其退市,遭遇市场人士一片谴责,近日证监会终于发布了新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欺诈发行、重大信披违法纳入重大违法情形。
从证监会表态来看,此次修改发布意见稿旨在为注册制提供一个良好制度基础,推行注册制要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对中国资本市场进行彻底的改革,否则就是一场股灾。
改革的核心就是加快退市制度的建设,因为一个市场短期容量有限,不可能无限膨胀,一个市场短期资金来源有限,不可能是有如活水源源不断而来,因此打开融资之门,也就需要打开泄闸之门,不可能不实施退市制度,否则整个股市就会被融资大潮淹没。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没有退市制度就不可能实现正常的新陈代谢,就不可能有正常的吐故纳新,干脆就会得肠梗阻而死。
从世界资本市场来看,上市公司退市稀松平常,美国实施注册制的前提是退市制度的常态化,近年来上市公司与退市公司基本等同,退市比例占整个市场公司比例一般在8%左右,英国更高大概是12%,但我国按照证监会发言人的说法,30年以来只有78家,退市制度形同虚设,有等同于无。在中国每一次退市都是一场资本市场的地震,长油退市投资者到交易所,万福生科退市地方政府说情,壳资源利益错综复杂,大股东、地方政府、中小投资者。一旦退市临近,大股东找关系,地方政府买人情,中小投资者哭爹喊娘,让管理层左右为难,退市制度形同虚设。
退市制度难在哪儿,不在于大股东疏通关系,不在于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而在于投资者利益难以保障,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亏损乃市场行为,投资者自负盈亏天经地义,但更多的是造假上市,大股东掏空上市导致亏损。
万福生科造假上市由平安证券设立赔偿基金只是凤毛麟角,截至5月9日投资者已经签署《和解承诺函》的账户数11648个,占应补偿适格投资者账户总数的86.76%;注册账户涉及的补偿金额173,886,039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6.96%;已签署《和解承诺函》投资者涉及的补偿金额共计169,437,594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4.48%。补偿工作进展顺利。更多的上市公司造假行为导致投资者亏损只能由投资者承担,如果强行退市,投资者如何能够接受。
中国股市控股股东违规经营导致亏损案例层出不穷,中国远洋高层违规订购运力,导致运力过剩,出现巨亏,频临退市边缘,投资者只能徒叹奈何而已,最为典型的是创智科技投资者在上交所打出横幅,声讨退市制度的不公,大股东拿走30亿元证监会仅仅罚款30万元。却要投资者承担退市恶果天理难容。目前国内仍有上万名创智的股民在为公司退市所造成的损失而维权,要求证监会追讨被侵吞的7个多亿巨额资金,返还被划走的5亿元资产,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难道这样的案例还要屡次三番的重演!
没有投资者保护机制的退市制度是 市场的一种自残行为,只能让市场伤痕累累,让投资者遍体鳞伤,痛苦离场。
面对637公司堰塞湖,面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呼声,面对化解直接融资风险重任,面对审核制的不透明利益输送的质疑。实施注册制是大势所趋,但是面对弱势投资者,面对急剧膨胀不堪重负的市场,退市制度更为迫切,而退市制度重中之重是投资者的保护,投资者付出已经很多,不应该再为市场违法者买单,在退市制度实施之际,加强投资者保护必不可少,否则退市制度依然是一个跛脚的制度,不可能远行,夭折是必然。
退市制度不能够让投资者流泪又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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