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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内外贸衔接制度障碍 持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2024-03-20 00:14

    本报记者 刘萌

    据商务部3月19日消息,3月15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机制2023年工作,审议通过2024年工作要点。

    会议强调,要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4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主线,狠抓落实、深化成效,持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外贸一体化是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有效利用两种资源、大力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产业优势互补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手段。因此,坚持和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将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发展空间,带动技术、人才、资本、产业等诸多要素的高效融合和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取得长足发展,内外贸市场规模日益壮大。2022年5月份,商务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明确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2023年12月份,《若干措施》印发,从五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今年以来,云南、山西等多地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陈建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内外贸制度衔接还存在的一些障碍:一是标准认证体系还存在差异。国内与国际标准规范尚未互认互通,一些企业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质量标准不一致。二是监管流程优化空间大,如跨境电商监管环节流程复杂,会增加企业成本。三是跨境数据流通存在障碍,缺乏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支付体系支持。

    会议提出,要着力消除内外贸衔接制度障碍,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促进内外贸物流畅通,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

    对此,张依群建议,下一步要推进内外贸在技术、资本、商品、环保等准入门槛统一,打破部分行业壁垒和资本限制,扩大国内市场容量,吸引更多商品、资本进入国内市场。

    此外,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推动重点任务落地,尽早取得实质性突破。

    张依群表示,当前我国内外贸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融资成本、结算模式也不相同。下一步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建立符合内外贸发展的税费支持、贷款支持政策,持续提高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

    陈建伟建议,一方面,要推进金融机构与跨境支付公司深度整合,打通资金流通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跨境电商等新模式的扶持,如提供专项基金支持平台建设等,从而降低企业两头作业成本,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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