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全国人大代表徐诺金:应尽快制定出台普惠金融促进法

2020-05-21 20:29

    本报两会报道组 刘琪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兼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局长徐诺金带来了关于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惠金融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议案。

    徐诺金表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指出“制定和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系统性的法律框架,明确普惠金融服务供给、需求主体的权利义务,确保普惠金融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今年为《规划》收官之年,但系统性的法律框架还没有形成。亟待出台一部普惠金融方面的基本法律,规定公民的金融服务权利,明确金融机构义务,强化政府部门激励引导和监督职责,构建普惠金融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各方参与、协调配合、共同发力的长效机制,推进普惠金融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法》可以规定公民的金融服务权利,明确金融机构义务,强化政府部门激励引导和监督职责,构建普惠金融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各方参与、协调配合、共同发力的长效机制,推进普惠金融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于出台《促进法》的必要性,徐诺金认为,一是现行的基本金融法律,《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主要针对的是传统金融业务,没有普惠金融的相关规定,无法有效推动解决金融服务可得性这一普惠金融的核心问题。出台普惠金融基本法律《促进法》,能弥补缺失的普惠金融法律体系,构建系统性的普惠金融法律框架。

    二是,出台《促进法》可以有效保障金融服务的获取,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要保障普惠金融服务权,必须立法明确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与法定义务,强制金融供给者在机构设置、产品设计、机制创新、发展指标等方面应兼顾公平性、包容性,不得排斥弱势群体,使其成为一项法律强制规定,通过监督问责,从根本上解决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动力不足的问题,也会推动金融机构进行体制机制转换和完善,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金融机构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的双赢。

    四是,只有从法律层面进行政策固化,推动形成持久的差异化监管政策、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等,出台支持普惠金融的法律,切实免除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具有风险高、成本高、收益低为特征的普惠金融业务后顾之忧,正向激励和监督引导双管齐下,才能切实增进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内生动力,变“拒贷”“惧贷”为“愿贷”“敢贷”,形成普惠金融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编辑 孙倩)

上一篇:全国人大代表王玉玲:建议推动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下一篇:全国人大代表郭新明:建议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