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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产险出具黑龙江省农业大灾保险第一单

2017-08-11 08:33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近期四川、新疆等地频繁的地震等自然灾害,牵动着广大国民的心,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的健康、生命、及财产安全。日前,阳光产险成功出具黑龙江省农业大灾保险第一张保单,承保面积3.7万亩,承担风险保额2479万元。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在粮食主产省开展提高农业大灾保险保障水平试点,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财政部下发相关文件在黑龙江省选择20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阳光产险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第一时间做好产品条款报备和试点机构筛选工作,并确定将嫩江县科洛镇科洛村、石头沟村、东明村作为试点。同时,阳光产险工作人员深入村屯,对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进行逐一宣传动员,讲解大灾保险的优势和赔偿标准,落实“五公开、三到户”监管要求,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和积极响应。

    科洛村农户张立彬对记者表示:“我们农民就是以地为生,靠天吃饭。每年从种地到秋收都提心吊胆的。今年我听阳光保险公司宣传说可以保大灾保险,我是村里第一个去了解情况并报名投保的,政府给补贴,保障还比往年我投保的普通农业保险提高了一倍多,多好呀。”农户马春明说:“6月份,阳光保险公司的人来给我们宣传大灾保险,我去听了,听说我们这是试点地区,感觉很幸运,我主动报名参保,国家给我们这么好的政策,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感谢党和政府”。

    据悉,阳光产险从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到成功签订玉米大灾保单仅用了一周时间,这一工作效率得到了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高度肯定。嫩江县农经总站站长于红程对阳光产险历年来的农险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近年来,农民在天灾中承受的风险越来越大,尤其是农场和种粮大户,大灾保险大大提高了农民抗灾害和风险的能力,避免了农民因自然灾害而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未来,阳光产险黑龙江分公司将持续扩大农业保险承保范围,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服务网点建设和设备投入。目前已在全省49个县设立农险服务机构,在农经站、村委会等政府基层单位设立60余个“三农服务站”;增加了无人机、查勘车辆等设备,密切配合各市、县政府和气象部门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助力“扶贫攻坚”,避免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阳光保险在农业大灾保险的试点尝试,有效降低了农民家庭因灾返贫的可能性与几率,对于新型农业的发展,农村的扶贫工作,都有着积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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