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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秋实拟赴港上市 曾陷入“抄袭”风波

2020-08-13 17:00

    本报记者 谢若琳 实习生 曹清

    有媒体报道称,上海风华秋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风华秋实”)近期正与投行密切接触,计划赴港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风华秋实于2014年10月11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辉,实际控制人为风华秋实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据天眼查APP显示,2016年12月1日,风华秋实曾获得三七互娱1.2亿元的战略投资,三七互娱占20%股权。2019年12月27日,公司原有股东退出,引入投资人上海兰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风华秋实主要业务为版权及音乐制作管理、艺人及经纪管理与演出管理三大部分。

    在艺人经纪管理方面,合作艺人主要有范丞丞、鹿晗、宋佳等知名演员歌手,还有杨嘉松、赵照等摇滚音乐制作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方式的变化,风华秋实开始将原创音乐以更适合互联网时代传播的形式呈现出来,2016年,鹿晗的新歌以系列迷你专辑的形式在网络售卖;2019年,风华秋实还将业务扩展到电影板块,推出首部作为联合出品方制作的电影《亲爱的新年好》。

    “摇滚乐相对小众,市场空间可拓展潜力小,因此涉足影视领域可以得到更广阔的发展方向,提升品牌影响力。”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沈萌认为,疫情对演出管理机构的影响与影视等行业一样是巨大的,因此其选择香港上市可能是受到资金压力的影响,希望利用明星的品牌效应以及香港快速上市的机制尽快获得一定融资,缓解流动性压力。

    版权方面,风华秋实也曾陷入过抄袭事件当中。今年5月27日,鹿晗的单曲《慢慢》全网上线,MV公布不久后就被曝出部分分镜抄袭日本一支乐队的作品。虽然MV承制公司对“疑似抄袭”表示不认同,但本着保护原创的零容忍原则,公司第一时间对MV进行了全网下架处理,风华秋实表示日后会加强对物料制作的审核,未来也将继续坚持对原创版权的尊重和保护。

    沈萌对记者表示,版权问题是文化产业的核心要素,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因为潜在的法律纠纷而影响香港上市。企业不仅要加强自身的版权保护与管理,也要加强对合作方的管理,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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