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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提示雅百特存刑事责任风险 700名投资者将索赔

2017-12-19 01:15

 

    ■本报记者 桂小笋

    在发布被证监会顶格处罚的公告之后,雅百特于12月18日再度发布一则提示性公告称,关注到证监会提及的“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提示投资者,如果公司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后续因涉嫌违规披露,以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可能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联系公司,咨询是否收到公安机关相关文件,是否有新的进展,以及公司发布此公告的具体原因等事项,工作人员未予正面回复,并建议发送邮件,本报记者向公司指定邮箱发送邮件,但截至发稿,未收到雅百特回复。

    不过,由于被证监会处罚,不少投资者打算以证券虚假陈述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向雅百特索赔。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目前委托他们参加索赔诉讼的投资者已近700人。

    虚构海外业务

    根据证监会的查证,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

    证监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了此案的更多细节:“经过细致缜密地调查和审理工作,通过对涉案主体复杂业务和资金往来的抽丝剥茧、层层深挖,最终查明,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份通过虚构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木尔坦公交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达73%,2016年前三季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约20%。上述虚假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及三季报公布,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证监会对雅百特的行为开出罚单,顶格处罚公司及多名责任人,“对雅百特处以《证券法》规定的顶格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永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对本案涉及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我会将严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本案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投资者下月将起诉索赔

    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是证监会查处的一起性质恶劣的上市公司跨境财务造假案,在正式处罚下达之前,应当事人要求,本案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后召开了听证会,证监会依法对有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对相关意见进行了复核。综合证监会已经查明的当事人虚构参与木尔坦项目的有关事实证据,证监会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证据,决定不予采信。

    雅百特此前对违法行为进行过披露,有投资者表示将通过诉讼维权。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全部的索赔金额尚未完全统计,已统计出的索赔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预计索赔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我们将在2018年1月份大规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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