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本报记者 杜雨萌
“目前,中央企业清欠工作已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截至1月末,拖欠农民工工资8.2亿元已全部清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清偿839亿元,清欠进度75.2%。”昨日,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局长邬红兵在国新办例行政策吹风会上如是说。
当下,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改变,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成为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在此背景下,监管层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尤其是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行为。
去年11月份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欠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重点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其中对对清欠工作明确两步目标:第一步,优先清理项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民生安全工程款项等;第二步,全面完成清欠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
邬红兵表示,国资委在此前调研、摸排的基础上,对中央企业清欠专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如对于农民工工资立即安排资金优先支付,确保在今年1月底前“限时清零”;对于无分歧欠款,多渠道筹措资金,应付尽付、应付快付,力争在6月底前率先完成清欠;对于有分歧、有纠纷的欠款,要积极沟通解决;除此之外,要进一步督促检查落实。逐月跟踪清欠工作进展,督促清欠进展较慢的企业加快清偿进度。
“下一步,国资委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企业要带头优先偿还对民营企业逾期债务’的要求,督促中央企业努力在今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清欠任务,并指导中央企业建立清欠长效机制。”邬红兵称。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看来,建立清欠长效机制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解决法律缺失的问题,这是保障上下游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最关键的措施。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中,进一步对企业之间正常经营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惩戒措施等做出规定,希望通过法律来保障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问题。
“其实,‘三角债’问题的存在也折射出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任务的艰巨和繁重。”辛国斌表示,未来要进一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上一篇:58同城发布《回城置业报告》 成渝等西部城市租房热度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