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默认分类

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2021-01-29 21:09

    本报记者 苏诗钰

    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海南省实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据悉,《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

    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金融业方面包括,个人征信、企业征信、信用评级、增信等金融中介服务业务;金融资讯和金融数据等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服务体系建设;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等国际现货交易场所、国际现货清算所和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现货(含仓单)、保单、价格(指数)和相关场外衍生品等的交易、融资、清(结)算、交收(割)、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服务“三农”、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航运相关金融服务;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管的机构的金融科技产品研发、应用和服务输出;人身保险、再保险、相互保险、自保,保险中介业务。

    《目录》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生产经营的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执行。

(编辑 李波)

上一篇:全国“29份”2020年经济成绩单公布

下一篇:国内成品油零售价迎“六连涨” 消费者出行成本小幅增加

转载 阅读(0) | 评论(0) 关键字:

免责声明: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图片、数据及图表)均为网友自发上传,如发生图片等侵权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若发现疑似图片侵权行为可发送举报邮件至3164116989@qq.com。博主所发内容仅代表博主个人观点,不构成买卖股票依据,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证券日报网提供博客互动平台不代表认可其观点。证券日报网博客互动平台所有博主不提供代客理财等非法业务。有私下进行收费咨询或推销其他产品服务,属于非法个人行为,与证券日报网无关,请各位网友不要上当受骗!

昵称:  登录 | 注册

减少编辑区域 增加编辑区域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