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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证监局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签订监管协作备忘录 提升协同监管新动能

2017-07-29 00:20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工作整体部署,近日,天津证监局分别与沪、深交易所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构建证监局辖区监管与交易所一线监管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协同监管新机制,着力增强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探索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防控市场风险前沿阵地的新路径。

    《备忘录》在固化和提升天津证监局与沪、深交易所多年来积极探索监管协作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对新形势下如何提升监管效能做出系统性制度安排。一是突出回归资本市场本源,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全面拓展监管协作范围,聚焦市场风险防范化解;三是全面创新协作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2017年上半年,天津证监局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累计开展现场检查47次,调查违法违规案件18起;作出行政处罚1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项,发出监管关注函17份;组织开展投保专项宣传活动4项,评审并命名渤海证券投教基地为“天津市证券期货投教基地”,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持寓服务于监管,全力推进辖区资本市场发展。上半年,辖区新增上市挂牌公司25家,新设证券期货机构8家,直接融资达126.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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