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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三大原则确立 政府不兜底损失

2016-09-29 00:32

    分析人士预计,风险倒逼下债转股整体进度将提速

    ■本报见习记者 苏诗钰

    “当前债务风险压力大,尤其是在经济增速放缓期,企业未来现金流下滑,付息还款难度逐步增大。风险倒逼下相关政策出台步伐加速,今年8月份以来中央及地方连续出台多项债转股相关政策,预计债转股整体进度将提速。”东兴证券分析师郑闵钢表示。

    中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获批,预示着将对改善公司融资环境、提升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订单执行能力产生积极效应,同时将对国内企业债转股产生示范效应。有消息称,随着首例债转股的落地,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相关方案有望近期出台。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孙学工表示,债转股研究重点是在现有基础上,赋予市场主体更大自主权,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让其根据自身需求更加便利地进行市场化债转股。

    孙学工介绍,发改委组织专门座谈会,对债转股确立三大基本原则。一是实施债转股的对象完全由银行和企业自主选择,公平交易;二是债权转让价格由市场主体自主定价;三是债转股的风险自担。

    “债转股核心是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政府不兜底损失,就没有了‘唐僧肉’,避免大家合谋来获取‘免费午餐’。不同市场主体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获得利益最大化,这是避免企业逃废债、防范道德风险的根本方式。债转股选择企业对象的原则应坚持救急、救优、救壳,严防那些僵尸企业特别是过剩行业中的僵尸企业借债转股复活。随后还会有一个负面清单,明确失信企业、僵尸企业不能进行债转股。”孙学工表示。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认为,债转股的成功实施需要一系列条件配合:第一,需要专业化的资本进行运作和对接;第二,退出需要经济环境和企业经营好转的配合;第三,需要对转股的目标债权进行严格甄别。乐观的情形是经济环境配合,专业化的资本对于有前景企业的关注类或正常类贷款进行转股,成功运作之后顺利退出。

    本轮债转股亮点十足,郑闵钢告诉记者,本轮债转股最大的亮点是对公开市场债券和银行正常及关注类贷款转股,并优先集中在骨干国企和优良资质国企。本轮债转股并非集中处置不良贷款和救助病危企业,因而推进的难度较低。同时债转股对象并非不良资产,而是正常贷款中市场认为存在风险的部分,切除有毒资产将改善存量资产质量,债转股的推进将有效修复银行估值,改善市场对银行股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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