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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2018-08-28 19:40

    本报记者 包兴安

    财政部部长刘昆28日表示,要依法依规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

    受国务院委托,刘昆当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刘昆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要求,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刘昆强调,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组织核查部分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加强对企业发行债券的监管等方面入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平衡好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比去年增加2.18万亿元,以保障地方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丰富债券品种,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继续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缓解地方政府集中偿债压力,1-7月各地共发行置换债券10866.16亿元。

    下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坚持标本兼治,依法依规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督促整改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政府各负其责,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化解力度。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约束,有效抑制地方不具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肃问责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研究出台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办法,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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