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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财政部昨日发布公告称,自2017年12月1日起,甘肃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即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至此,我国共有22个省区市相继实施该政策。
记者统计显示,截至昨日,已有甘肃省、湖南省、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四川省、江苏省、青岛市、深圳市、陕西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宁夏回族自治区等22个省区市被批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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