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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融标的股票扩至1600只不涉及科创板

2019-08-10 01:09

    ■本报记者 张歆 姜楠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根据《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从950只扩大至1600只,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市值占比大幅提升。此外,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不适用本次交易所通知。

    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沪深两市融资融券标的较大范畴的扩充,正当其时,充分体现了监管层寄望于提升当前A股市场交易活跃度的意愿,促进A股更加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沪深两市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分别选取275只和375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扩大范围后两所标的股票数量均为800只。

    沪市现有43只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维持不变。

    同时,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此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自身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合规运营情况及市场交易情形等相关信息,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及差异化控制,并采取相应监控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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