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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歆 姜楠
为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沪深港交易所就在港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股票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时须满足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
沪深交易所就此对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8月2日分别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各方意见,对相关业务规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后正式向市场发布。
未来,沪深港三所将继续密切合作,共同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协同、稳定、健康发展。
详细内容请参考: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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